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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4 10:59 • 99 次点击 • 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一、学校全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 市   宝山     市一      88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2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计划表
序号
专业
三校生
高中学业
水平测试
成绩齐全
考生
高中学业
水平测试
成绩不全
考生
学费
(元/年)
备注
1
护理
30
15
5
10000
不招色弱、色盲考生
2
营养与食品卫生
30
20
10000
3
新闻与传播
30
15
4
10000
4
数控技术
30
15
10000
5
国际商务
30
15
10000
6
会计
10
10
10000
7
投资与理财
20
10
10000
8
工商企业管理
20
10
10000
9
国际邮轮乘务
10
5
10000
10
应用日语
10
10
10000
11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10
10
10000
12
应用艺术设计
20
5
1
13000
加试色彩
13
广告设计与制作
20
5
13000
加试色彩
14
影视表演
10
4
1
13000
需面试
合计
280
149
11

说明:1、各专业文理兼收;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齐全考生计划中含退役士兵计划2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将以英语语种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齐全考生录取办法:
(1)、学业水平等第成绩与分数的折算关系为:A等=100分,B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10门测试(满分1000分)。
(2)、参加本院举行的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3)、按总成绩(10门测试成绩+本院举行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三志愿考生按以上录取办法“(1)”作为总分择优录取。
(4)、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总分(满分1100分)成绩的50%计入总分,另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能力测试(色彩)成绩按50%计入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于没有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成绩不全的考生和符合上海市教委规定的应、历届三校毕业考生录取办法:
(1)、参加以下测试a、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入学测试(满分150分);b、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c、学院组织的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a+b”考试成绩作为总成绩的70%记入总分;成绩“c”作为总成绩的30%计入总分。
(2)、学院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录取后如有计划余额,第二、三志愿考生按“a+b”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达到非艺术类录取成绩的70%,另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能力测试,(已参加过当年上海市艺术类考试合格的考生,也需参加本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取二者中的高分)。并按艺术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如总分相同,本院组织的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4、本院举行的技能测试内容,详见学院网站公示。
5、加分政策:(采取就高原则,只加一项)
(1)、按上海市教委《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办法》执行。
(2)、凡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高级的考生总分加15分。
(3)、凡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中级的考生总分加10分。
(4)、递交加分证明时间为现场确认当天,过时不再作为本院2012年依法自主招生加分依据。
十、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
普通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7]001号文件}
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3000元 {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价行[2011]004号文件}
(4人1间,有空调、卫生、热水沐浴)
报名 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26元/门;艺术类专业50元/门。
{沪价费[2006]005号文件}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 名称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证书 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6864179 66863982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66866920
十四、网址
www.aurora-college.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为依法自主招生的新生进行新生入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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