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艺术|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五月三校生高考招生简章
大树 • 2018-04-11 01:10 • 4542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一、学校全称
|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
||||||||||||||||||||||||||
二、就读校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
||||||||||||||||||||||||||
三、招生层次
|
□ 本科 ■高职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学校名称
|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
||||||||||||||||||||||||||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三校生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8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为:
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18年三校生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测试办法
|
一、三校生统一文化考试
5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11:30 语文
下午2:00 — 3:40 数学
5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 —10:40 外语
二、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5日(星期六) 8:30
地点:浦东新区达尔文路188号
各招生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参照下表。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作为录取依据的总分由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二、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18号)规定的加分,经我校审核后计入总分。
三、在统一划定的三门文化课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最低录取控制线上,专业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单科不低于60分(每科满分100分)的前提下:艺术类:按志愿,比较专业成绩(技能1+技能2)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普通类:按志愿,比较总成绩(三门文化课+技能1+技能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四、同分规则: 艺术类: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技能1、技能2、三门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普通类: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三门文化课总成绩、技能1、技能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专业技能测试内容需相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六、非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报考艺术类(编导类或美术类),需有对应艺术类别的素质技能成绩。在此基础上,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普通类,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1、普通类专业: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198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影视编导、广告设计与制作,23800元/年。
(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2600元。根据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高校自主确定。
|
||||||||||||||||||||||||||
报名考试费标准
|
报名费25元/人,考试费26元/科[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50271101转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www.shfilmart.com
招生处(办)官网: www.shfilmart.com
咨询电话:50273988,50271101转1607,1614
|
||||||||||||||||||||||||||
十七、其他须知
|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教委公布文件、学校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