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招收三校生招生章程
大树 • 2017-09-04 03:01 • 147 次点击 • 三校生高考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2年5月,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计划在上海市招收“三校生”90名,其中文科85名,理科5名。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专业技能考试
十、录取规则
2、对第一志愿报考天华学院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资格线上,专业技能成绩进入本专业计划数前20%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专业原始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5、2012年学前教育专业仅在参加本专业技能考试且合格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2012年被学前教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 170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 25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总机:021-39966666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附:教育系简介及专业介绍
教育系建立于2006年8月,主要培养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师资。现设有三个专业:学前教育专业、艺术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
在上海市教委、天华学院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教育系经过六年艰辛努力,取得了可喜骄人的成绩。各专业建设健康快速发展,由当初的一个专业43名学生发展到现如今的三个专业、29个班、1290名学生。与专业相关的实习实训室不断得到充实,享有教育系独有的设施,如:3间数码钢琴室、2间钢琴教室、68间学生练琴房、4间教师琴房、4间画室、1间学前游戏活动训练室、1间动手做工作坊、1个舞蹈厅等。还共享学院的其它设施。
教育系现有专任教师70名,其中7名教授,21名副教授,27名讲师。师资队伍年龄、知识、职称结构比较合理。
教育系注重学做真人的教育,不断加强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教育系的学风、班风在全校是有口皆碑、名列前茅的。我们培养的学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已有学前专业两届毕业生:2006级毕业生43人,就业率100%,其中29人去示范园或一级园,比例高达68%。2007级毕业生共99人,除个别学生因身体原因或未通过入编考仍在实习外,其余学生全部就业,就业率达96%,除3人进入事业单位或其他行业外,其余都进入幼儿园工作,其中55人进入示范园或一级园,比例达56%。一半以上的毕业生都进入级别较高的幼儿园工作,其中不乏中福会幼儿园、宋庆龄幼儿园、长宁实验幼儿园、东方幼儿园、冰厂田幼儿园这样的名园。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幼教所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能适应上海地区学前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需要,胜任0—6岁儿童教育的高素质、本科学历的幼儿园教师,能在各类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以及能从事与学前教育有关的各种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文化道德素质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服务人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
(2)、 遵循“诚以修身,信以待人,勤以求学,志贵在恒”天华校训,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和遵纪守法、艰苦求实、善于合作的公民意识;
(3)、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教育观及其相应行为。
2、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理解、教育幼儿的知识和技能;
(2)、具有参与、研究教育实践的经历与体验;
(3)、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健康的审美观点、艺术欣赏和表现能力;
(4)、掌握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必备的教师口语,普通话测试达到规定标准;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6)、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的能力;
(7)、具有发展自我的知识和反思性学习能力。
三、主干学科: 心理学、教育学
四、主要课程
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儿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前儿童保育学、家庭与社区教育、幼儿园课程、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学前儿童生活教育、学前儿童数学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教育统计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音乐、美术、教师口语等课程。
五、主要实践性教育环节
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技能教学训练、教育研究、毕业论文等。
重视实习教学环节,以培养学生具有“十二能”(能教、能说、能写、能唱、能跳、能演、能画、能做、能护、能导、能弹、能用)的幼儿园师资为目标。
加强教育见实习实践环节,使学生尽快熟悉幼儿园教育情况,把学到的知识和能力应用到实践中去。增加教育研究,培养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2年5月,艺术类专业(全日制本科)计划在上海市招收
艺术设计专业30名 (文科28名,理科2名);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30名 (文科28名,理科2名)。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专业技能考试
1、报名条件:凡符合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2012年“三校生”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2012年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
3、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日上午9:00~4月10日中午12:00前,登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sthu.cn)报名(报名表由学院统一打印)。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6日(星期一)9: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内(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明华楼第二会议室(118~124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各1份)、2012年高考报名号、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考试费180元。
5、考试时间: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8:30~16:00 (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内 (详见准考证)。
6、考试科目:素描、设计色彩各100分、综合面试(现场确认当天完成)20分,满分220分。
学院按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寄送专业考试合格证。
十、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最低录取资格线的85%资格线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对第一志愿报考天华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资格线上,校考专业成绩进入本专业计划数前20%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优先录取。
3、其余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专业原始满分×50%+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5、2012年艺术类专业仅在参加本专业技能考试且合格的考生中选拔录取。
十一、学费标准
2012年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 200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住宿费: 2500元/年/生 (以上海市教委、市物价局批文为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总机:021-39966666
咨询电话:021-39966101 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 www.sthu.cn
十四、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附:艺术系概况及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才兼备,掌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领域的最新信息和设计理念,掌握数字媒体艺术的基本理论、专业设计知识及基本技能,同时又掌握美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各种美术基本技能、美术创作能力;有较强动手能力,有独立创意能力,适应性强的教学和高级艺术设计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理论与知识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字媒体艺术基本原理、专业设计的基础课程。掌握传统美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各种传统美术基本技能、创作能力以及数码二维设计与三维设计的基本技能和在网络环境下的美学应用能力。
2.专业技能要求
具有比较扎实的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基础知识和设计能力,具有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相关的美学理论知识和基本设计手段,能担当从市场调研到创意的策划过程以及各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全程的总体管理。
三、主干学科
美术学、数字媒体设计学。
四、主要课程
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透视学、解剖学、素描、色彩、国画、油画、绘画创作理论与绘画创作、美术设计基础等传统美术专业必修课;数码摄影摄像、数码图象处理艺术、计算机绘画、网页设计、二维动画设计、建模基础与高级角色建模、材质设计与灯光渲染技术、三维动画设计、动画文学、短片创作、视觉设计语言、虚拟与现实、设计概论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认识实践、数字媒体艺术课程设计、市场调研、毕业实践和毕业设计等。
“网络艺术”方向强调学习和掌握网页设计艺术和网站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网络的有关政策与法规,能胜任与网络美术相关的设计、经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美术师资”方向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现代数码美术教学的策划、创意、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教育行业的政策与法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能胜任在中、小学校和职业培养学校的数码类美术教学工作。
“多媒体与影视制作”方向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多媒体与数字影视的创意、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能胜任多媒体与数字影视行业的设计与制作、经营与管理的基本工作。
“虚拟现实”方向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三维动态影象的创意、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能胜任虚拟影象产业的设计、经营与管理等基本工作。
“数字美术”方向(与"艺术设计专业"共享)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现代数字美术出版印刷的创意、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能胜任数字美术行业的设计、经营与管理等基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