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申领重办补办指南
大树 • 2017-11-06 01:00 • 245 次点击 • 秋,春季高考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申领
一、依据
“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公发[2013]122号)(2013年6月24日)。
二、申领对象
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
三、申领地点
来沪人员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
四、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五、申领手续
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拍照、缴费、领证。
六、收费
根据“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25元。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补办
一、依据
“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公发[2013]122号)(2013年6月24日)。
二、补办条件
持证人《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遗失或损坏的,可以办理补办手续。
三、补办地点
持证人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
四、补办手续
1、持证人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当场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补办时,持证人需填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补办(重办)申请单》。
五、补办收费
1、遗失补办
IC卡遗失的,原押金不再退回,并须收取新证押金25元。
2、损坏补办
(1)IC卡经检验属人为损坏的,原押金不再退回,且收取新证押金25元。
(2)IC卡经检验属质量原因(芯片损坏等)的,不再收取新证押金。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重办
一、依据
“关于印发《境内来沪人员居住登记办法》的通知”(沪公发[2013]122号)(2013年6月24日)。
二、条件
来沪人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6个月有效期满。
三、办理地点
持证人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受理点。
四、手续
1、持证人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当场重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重办时,持证人需填写《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补(重)办申请单》。
五、重办收费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重办无需再收取押金。